橙友“人淡如茶”:独生子女享有5天陪护假,但是单位说使用陪护假必须要父母住院或者生活不能自理,请问有这个规定吗?
杭州市人社局回复: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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