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发布通告:
2024年12月6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依法对鲁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已对鲁某、王某渊、葛某东、宋某红等四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相关资产开展查控工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为确保案件顺利侦办,请相关人员于2025年6月12日之前到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北山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的,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一、报案途径:
1.现场受理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52号北山派出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52号北山派出所(邮编:310000),请注明收件人为鲁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咨询联系电话:0571-85156017,联系人:陆警官。
二、报案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投资合同复印件;3.收款收据复印件;4.打款和返利的相关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等);5.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等;6.委托他人报案的,需要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并签字捺印,并将上述材料交由受委托报案人。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案件侦查力度,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请集资参与人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歪曲事实、散布谣言,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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