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梁溪区检察院通过互联网视频会议系统,让苏粤晋三地检察机关和相关人员“隔空”相见、同步沟通,为一名丢失身份证的外地市民成功“正名”。
2023年12月,生活在广州的梁某打算成立自己的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却被当地行政审批部门告知,早在2015年,他就被无锡市某区市场监管局变更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甲公司将住所地由某区搬至梁溪区。
“之前并没有在无锡注册公司!”梁某很疑惑,但他突然想起自己在2009年曾不慎丢失过身份证,怀疑自己身份被冒用了,于是向梁溪区行政审批局请求撤销变更登记,被告知不适用简易撤销程序。今年2月,梁某向梁溪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因管辖问题,法院未予立案。4月,梁某又一次向梁溪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梁溪区检察院调取甲公司的企业内档,发现内档中正是梁某所遗失的身份证信息。这张身份证在2014年12月早已过期失效,但奇怪的是,甲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在2015年7月。
“用于申请变更登记的竟是一张失效的证件,那申请材料中梁某的签名又是谁签下的?”经无锡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比对,企业内档的梁某签名是仿冒的。相关材料表明,甲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及多项刑事犯罪和行政违法,横跨江苏、山西两省。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甲公司在山西涉案时间节点内,法定代表人并非梁某,相关经营行为与梁某无关。此外,检察官还查明,黄某(在逃)等人为牟利,注册了包括甲公司在内的大量空壳公司,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一直在黄某手中。上述证据均表明梁某不涉及甲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地联合召开一场线上听证会怎么样?”5月11日,这场听证会如期召开,三地检察机关共同梳理、还原出完整的案件脉络。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为应依法撤销甲公司的变更登记。
甲公司的变更登记于公示期满后被撤销。随后,梁溪区检察院又向税务部门建议,将梁某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中除名。近日,梁某的名字终于从名单中撤除。 (王佳)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