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家庭财产:从一份有效遗嘱开始
老人在身体健康思维清晰状态下,提前规划安排家庭财产传承事宜,可实现家庭财产定向传承。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或未选择订立遗嘱,导致了一系列的家庭纷争。
因没有立遗嘱 遗产流向了不想给的人
近日,杭州的李先生收到了一份来自法院的传票,打开传票,让他万万没想到,起诉人是自己亡妻的亲外甥,要求分割自己名下的房产。
原来,五年前,他的独生子不幸去世,此后仅一年,郁郁寡欢的妻子也因病去世。连受打击的李先生因中风半边瘫痪。
日前,拿着传票,坐着轮椅的李先生由儿子生前的同学带到了浙江遗嘱库咨询。面对这样的局面,他感到无比无奈和困惑。经遗嘱库工作人员的讲解,李先生才了解到,问题的根源在于妻子生前没有订立遗嘱。
因为妻子去世后,根据《民法典》,李先生还健在的丈母娘享有与李先生平等的继承权。2022年,丈母娘去世后,她的这份继承权又转移给了亡妻的姐姐。今年年初,妻姐去世,这份财产又由妻姐的儿子继承。因此,亡妻的外甥要求分割李先生的房产虽让李先生难以接受,却也是合法。
遗嘱,不仅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对自己意愿的明确表述,是对亲人和家庭未来的一种负责态度。李先生的经历告诉我们,如果没有遗嘱,遗产的继承将完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可能导致遗产流向不想给的人,甚至引发家庭纠纷。
立遗嘱不及时
张女士与百万遗产擦肩而过
遗嘱不仅仅是财产分配的有效手段,更体现了遗嘱人对子女的爱。如果没有及时订立遗嘱,家庭成员的情感需求也往往得不到体现。
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张女士曾到浙江遗嘱库咨询,关于其老母亲说要将100方的房子单独给她一个人继承。浙江遗嘱库管委会主任叶世娟听说他们有四兄妹,就叮嘱她要及时订立遗嘱。张女士当时想到母亲身体康健,哥哥和自己感情不错,两个妹妹条件较好,自愿放弃财产的继承,就把这事耽搁了。
6月15日,叶主任接到张女士电话说老母亲走了,“走的头天晚上还好好的,太突然了。”
9月初,张女士又来到浙江遗嘱库,说自己“肠子都悔青了”。此时,她大哥已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母亲房产的70%份额。
“我女儿生孩子前,母亲一直都是我照顾的,她也亲口说过房子由我来继承。”张女士说她照顾母亲的时候,大哥根本就没出现过,自己总该多分点吧。
事实上,由于没有遗嘱,按照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所以在法定继承当中,她想比哥哥多分点房产是比较困难的。
因为没有及时订立遗嘱,导致百万遗产与张女士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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