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伴随着法槌敲响,在骆马湖畔的新沂市窑湾镇五墩村,一起大马力快艇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江苏省内陆水域查获的涉案金额较大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当天,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与宿城区人民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徐州宿迁两地公安等部门联合举办骆马湖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审判暨“以案释法”现场宣教活动。2023年2月至3月间,闫某、王某甲等明知骆马湖处于禁渔期,仍合伙或个人出资购买大马力快艇、探鱼器、丝网等工具,雇佣王某乙等人驾驶快艇,多次在骆马湖实施非法捕捞,非法获利60余万元。当天公开庭审的闫某、王某甲等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
(江伟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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