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新江苏讯(记者 徐瑞雅) 1月5日,记者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4天累计收到落户申请2069条,其中3人享受长三角社保缴纳累计认可,老家在盐城的许愿就是其中之一。
许愿是大专学历,今年39岁,现任江苏恒亿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已在苏州缴纳社保4个月。来苏州前,他在盐城工作,缴纳社保7个月。“原本被卡在年龄上,但新政施行后,我满足了35岁至45岁的年龄区间,累计缴纳的社保也达到6个月的标准,便在1月4日提交了申请。”待所有手续办完后,许愿打算在苏州购置房产,再把读初中的女儿接过来。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李健介绍,苏州人才落户新政不仅将“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放宽至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和技师,同时放宽大专学历人才和高级工社保缴费年限、年龄条件,并对长三角社保缴纳进行累计认可,即除本市外,申请落户前12个月内在长三角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期限可累计合并计算。数据显示,新政调整覆盖的三部分群体申请数量占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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