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芮伟芬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已2年多,今年将进行修订。4月30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通报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
养犬执法检查,关心的人不少
今年3月至4月,检查组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有2436人次参与,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78条。
检查显示,《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取得了一定成效。
养犬管理体系基本成型,水平逐步提升,手续办理便捷,免疫登记、收容领养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全市设立179个犬只狂犬疫苗接种点,较《条例》实施前新增120个。其中依托乡镇畜牧兽医站设立免疫服务点33个,有效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犬防工作。《条例》施行以来,农村地区累计免疫犬只17.41万只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犬只血样监测情况显示,高效价抗体保护率达到89.6%,高于国家规定的70%。两年来,全市共查处违规养犬行为2577起,教育处罚2450人次。
从养犬看文明,问题还有不少
不文明养犬行为中,哪些行为最令人反感?不清理犬只粪便、遛狗不牵绳、犬吠扰民,位居投诉前三位。
检查显示,常态监管有待提升。全市共办理犬牌犬证4.2万余套,养犬群体和犬只数量底数仍然不清,一般管理区的登记率较低,重点管理区内一户多犬、不使用牵引带、不清理犬只粪便等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对犬吠扰民、不依法文明养犬的投诉居高不下。
执法刚性有待增强。大部分违规养犬行为的查处依赖群众举报和人力巡查,“民不告、官不究”现象较为普遍。受违规养犬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影响,在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多采取教育劝阻等柔性方式,处罚条款较少应用。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检察院还没有适用《条例》裁判的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审查的案件。
多元治理有待聚合。《条例》明确规定“街道、乡镇应当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网络化管理”,但实际上,因缺乏配套常态化考核奖惩机制,社会力量还没有广泛参与进来,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发挥有限。
针对养犬管理,委员代表积极建言
在当天的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就养犬管理积极建言献策。
委员华飞提出,养犬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需要解决底数不清、市民对《条例》知晓率不高、缺乏程序化精细化配套措施以及执法取证难、执行难问题。委员张立新表示,在管理手段上,除了要发动群众,还要积极运用新技术,实现精确溯源、精准治理。委员吴海泳则提出,要打破目前以条线为主的管理模式,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依托城市运行中心,形成管理合力,实现共享共治,提升效率。
记者了解到,《条例》被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将进行修订。对此,一些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增加物业公司、业委会的责任,加强对《条例》的普及宣传和日常养犬行为的监管;要实行总量控制,提高养犬门槛;《条例》既要管犬更要管人,要加强普法宣传,对养犬人进行培训,明确责任义务;要扩大重点管理区,减少管理盲点,加强精细化管理,杜绝失管漏管现象;要及时修订配套措施,增强执法刚性,保证法规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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