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张钰芸)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将于10月16日正式启动,补贴政策为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日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对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且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上海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补贴。
该细则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用户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细则》明确了车辆报废更新流程。个人用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销售门店登录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核对个人用户身份信息、旧车登记信息,对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予以回收。
个人用户注册并登录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码,购买新车。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销售门店在销售新车时直接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定额立减补贴500元,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将新车的整车编码、销售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旧车及车牌照片等信息完整录入政策实施服务平台。
《细则》同时要求规范旧车处置。整车回收拆解企业及时至销售门店回收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出具《车辆处置交接确认单》。整车回收拆解企业完成旧车车体拆解毁形,并上传车架号切割照片。整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车辆处置完成确认单》,连同旧车车牌移送公安机关非机动车业务受理点集中办理个人用户的旧车注销登记手续。公安机关完成车辆注销登记后,将旧车注销登记信息共享至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整车回收拆解企业及时将废旧锂离子电池和铅酸蓄电池分别交符合资质条件的电池回收处置企业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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