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07家医疗机构和1571家药店配备了医保“刷脸”设备,“刷脸”支付已成为医保“标配”。该项举措以医保“刷脸”设备为载体,以医保码为媒介,实现从“卡结算”到“码结算”再到“刷脸结算”的转变。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医保“刷脸”终端是由国家医保局制定技术规范,受到国家和本地医保部门监管,是支持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医保支付结算业务的终端设备。依托医保“刷脸”终端,无需携带实体卡证、无需操作智能手机,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刷脸”确认即可享受本人医保待遇。医保“刷脸”支付采用“人脸识别+实名+实人”安全核验技术,能够有效保证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安全,同时可杜绝盗刷医保卡等违法违规行为,具有更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参保群众在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只需到收费窗口进行人脸扫描,即可完成医保结算。若未激活电子医保凭证,通过“刷脸”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后即可完成电子医保凭证的激活并进行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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