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202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发布,其中既有创下全国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判决赔偿额最高纪录的案件,也有初创科技企业面对国外大型集团企业侵害其商业秘密成功维权的案件,充分体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技术秘密侵权必将受到重罚。
对于科技企业来说,得技术者得天下。“硝基苯法合成RT培司工艺”和“利用RT培司生产橡胶防老剂4020工艺”,最早由山东圣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奥”)自主研发,后山东圣奥将上述技术全部转让给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奥公司”)。2007年至2012年,陈某刚与其实际控制的山西翔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公司”)等主体,窃取圣奥公司涉案技术秘密,并以此秘密改造、新建生产线。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翔宇公司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陈某刚被另案处理。案发后,陈某刚、翔宇公司并未停止侵权行为。2017年,陈某刚又另行设立运城晋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腾公司”),继续侵权行为。法院认为,陈某刚、翔宇公司、晋腾公司均构成侵权。此案涉及我国在世界领先的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行为人侵权情节极其恶劣,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权利人2.0154亿元的赔偿请求。这创下全国法院对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判决赔偿额的最高纪录。
维权成本高,是不少中小型企业遇到的难题。南京H医药科技公司创始研发团队于20年前开始研发某抗癌药,成果问世后,该公司于2004年选定股东为荷兰百年企业的D公司作为合作对象,签订了为期20年的相关技术独家合作协议。合作6年后,D公司提出因生产排放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终止合作协议。
两年后,南京H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另一家公司生产销售H公司此前研发的药品,遂怀疑D公司泄露了相关技术秘密。在委托律师进行案情分析以及证据保全后,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3日作出判决,最终认定D公司构成商业秘密侵权,需赔偿H公司2000万元,并支付全部诉讼费。该案侵权方、权利人双方实力差距很大,加之侵权行为较隐蔽,相关证据获取难度较高。经过权利人团队扎实的行业技术分析,最终法院在不依赖鉴定的情况下作出裁判,全额支持赔偿请求。
2023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1.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与陈某刚、运城晋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2.吴某然等12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
3.被告人张某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4.苏州胡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5.荷兰某百年企业为股东的D公司侵害南京某医药科技公司商业秘密纠纷案
6.常州市御尊酒业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7.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一种新型的截污式环保雨水口”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8.南京海关查处出口侵犯商标专用权轴承案
9.苏州世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源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某、行立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0.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与宁波奇帅电器有限公司、昆山新维创电器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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