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和河道采砂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现将我省长江河道和其他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
江苏省水利厅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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