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新江苏讯 (王岩 王欢) 2月27日,徐州市总工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徐州市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情况。
根据该办法,突发事件特殊情况救助,可视伤害、损失情况给予3000元至5000元临时救助金;大病救助,根据年度自付医药费占家庭年收入比例,分别给予4000元至1万元救助金;助学救助,参照困难职工同档助学标准予以3000元至6000元助学金。职工困难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事由救助1次,同一救助对象一年内临时救助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徐州市于2021年修订完善有关办法,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已对194户职工开展困难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72.77万元。相较之下,“新办法”在救助情形中增加了突发事件特殊情况救助、助学救助的规定,职工困难救助标准也有所提高。徐州市总工会还设立了10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保障临时救助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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