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 2024年1月23日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王天琦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提请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8302.41亿元,支出总计16706.6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66.7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0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736.93亿元,支出总计6584.8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93.0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02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564.59亿元,支出总计13691.7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872.8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86.35亿元,支出总计3402.7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3.56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58.69亿元,支出总计341.6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7.0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8.86亿元,支出总计46.0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82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8397.73亿元,总支出7910.7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87.01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193.22亿元,总支出3882.6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10.54亿元。
全省2023年末债务余额预计为22732.83亿元,在核定限额之内;债务率保持在绿色区间。
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坚持稳预期、促增长,有力促进经济率先整体好转。一是全面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2000亿元,有效减轻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和中小微企业负担。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行新增政府债券2037亿元,用于全省1500多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带动有效投资超1.2万亿元。落实好国家增发国债政策。三是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支持设立200亿元规模的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积极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增信作用,支持全年发放优惠贷款1693亿元,同比增长16.8%。四是促进恢复扩大消费。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超过11亿元,支持开展“苏新消费”等系列促消费活动。
(二)坚持保重点、提效能,全力保障重大部署落地落实。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760.63亿元、增长12.0%。安排省级资金61.44亿元,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对苏州实验室等重大科创平台保障。二是支持强链补链延链展现新作为。安排省级资金31.18亿元,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311个“智改数转网联”项目。三是支持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1190.23亿元、增长7.4%,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超过7%。四是支持加快美丽江苏建设。安排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30亿元、增长15%,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
(三)坚持惠民生、暖民心,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省共减征失业、工伤保险费170.57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3.65亿元,统筹下达省以上就业补助资金32.57亿元,促进就业创业。二是支持健康江苏建设。按要求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标准。下达资金13.83亿元,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和结对帮扶医疗资源落后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三是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要求提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提高全省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和全省低保平均标准。四是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小学、初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800元、1100元。统筹资金29.04亿元,加大对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五是支持文化强省建设。下达资金7.65亿元、增长13.6%,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苏州平江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和保护利用项目建设。
(四)坚持促改革、防风险,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和资金效益。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各级财政“三保”责任,加大财力下倾力度,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超3700亿元,同口径增长4.7%。二是大力加强财会监督。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纵横贯通”监督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三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坚持“认真评、严肃用”,对17个省级部门单位20个项目649亿元资金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四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在全国率先开发上线地方债务综合监管系统。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0330亿元、增长4%左右,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收入总计16284.79亿元。支出为15550亿元、增长2%左右,加上上解中央支出等,支出总计16284.79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242亿元,加上预计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4995.79亿元。支出拟安排1450.09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4995.79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省财政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1.着力支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发挥好积极财政政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效能。一是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入。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用好增发国债资金。安排300亿元支持“水运江苏”等交通水利重大项目建设。三是促进持续扩大消费。安排3亿元支持办好各类促消费活动。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四是支持巩固外贸基本盘。安排4亿元,支持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健全出口信用保险财政支持政策体系。
2.着力支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一体推进科技、教育、人才强省建设。一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安排科技支出118.87亿元、增长9.8%,服务保障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352.73亿元、增长3.2%。三是支持人才引领驱动。落实科技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号工程”,安排人才专项资金20.68亿元、增长84.6%,更大力度支持拔尖创新人才培育。
3.着力支持强链补链延链,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持续推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安排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财政注资90亿元。整合设立规模40.74亿元的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增长30%。二是支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三是支持发展数字经济。安排资金12亿元,持续推动“智改数转网联”。
4.着力支持“三农”持续加大投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筑牢支农发展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安排农林水支出216.37亿元,同口径增长13.1%。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更多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确保全省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统筹安排资金30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三是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安排资金70.60亿元,进一步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现代农业关键技术攻关等。
5.着力支持城乡融合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一是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协同构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财政资金长效保障机制。落实中欧班列财政支持政策。二是支持深化“1+3”重点功能区等建设。综合运用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支持南京都市圈、淮海经济区、苏锡常都市圈、宁镇扬一体化发展。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设立规模28.40亿元的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专项资金。
6.着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美丽江苏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支持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安排21.50亿元,实施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财政奖补机制,推动建立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二是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专项资金31亿元,支持精准、科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三是支持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四是支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安排约1亿元对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给予补助。
7.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一是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二是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61亿元、增长42%。三是深入开展健康江苏建设。新增安排25亿元,提高省属公立医院定额补助水平,同时对县级妇幼保健院及精神病、传染病、儿童等专科医院加大奖补。四是优化“一老一幼”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资金分配因素,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五是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安排文化旅游支出40.22亿元、增长5.7%,支持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777.0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收入总计13012.9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980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总计13012.96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73.73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收入总计2611.32亿元。支出拟安排205.44亿元,加上对市县补助等,支出总计2611.32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08.2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326.02亿元。支出预计145.6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326.02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65.2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68.72亿元。支出拟安排44.9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68.72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9017.91亿元。支出预计8247.14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8480.60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37.31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4798.6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4282.11亿元,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4515.5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83.05亿元。
三、扎实推进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更大力度统筹资源,全力确保重大战略任务财力需要。围绕预期目标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使用的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各项重大战略任务得到有力保障。
(二)更大力度厉行节约,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调整优化专项资金。
(三)更大力度兜牢底线,切实提高财政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压实各地 “三保”预算执行责任。落实库款保障要求。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
(四)更大力度提升预算绩效,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全面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五)更大力度加强财会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财会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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