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广大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出行保护。第31条规定:安排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安排四周岁以上身高不足1.4米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的,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或者使用增高垫;未满十二周岁或者身高不足1.4米的未成年人乘车,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
除此之外,《条例》还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其他保护性条款予以规定。《条例》第7条明确: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治教育内容,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融入素质教育和文明校园创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条例》第32条明确了: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条例》第47条明确了:“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滑板、旱冰鞋”等非道路车辆、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记者 王彬)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