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玉慧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体现着一座城市的爱心和温度。10月24日,市民政局在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近期实施安排的慈善助医助困重点项目,并对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日前,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慈善总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的通知》,以减轻低保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为目标,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共同出资,对经政府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较大的低保对象给予慈善帮扶,切实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
据悉,我市实施该项目范围为全市10个县(市、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的18周岁以上低保对象;救助对象2022年4季度和2023年1至3季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其他政府和社会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由该慈善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一次性适当救助。
在救助标准方面,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多次住院的费用可以累计。项目计划实施3年,省慈善总会2023年度安排我市200万元资金,我市及县(市、区)慈善总会给予相应配套,设立项目专项基金,每个县(市、区)专项救助基金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近期,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全省联合开展“慈善光伏照万家”乡村助困项目,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共同出资,为省内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安装不低于3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或在符合安装条件的村(居)公用住房屋顶等其他可利用空地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增收收益用于慈善帮扶。
我市的实施范围为:2023—2025年,每年选择两个县(市、区)联动实施该项目,每个县(市、区)帮扶的困难对象不少于100户。今年确定丰县、邳州市先行实施。其中,项目帮扶对象为长期居住在农村,但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日常需求用电量相对较大,符合本项目帮扶长期性、持续性特点要求及相关条件的江苏户籍低保家庭。
据介绍,资助方式有两种:一是为自有住房条件符合光伏设备安装要求的低保家庭,免费安装分布式光伏设备,解决家庭用电的同时获得一定的发电收益资助;二是由各地慈善总会设立的基层慈善工作站在符合安装条件的村(居)公用住房屋顶或其他可利用屋顶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增收收益用于为符合项目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提供持续帮扶。
一直以来,徐州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着力构建社会救助目标体系、多层次救助体系、“物质+服务”保障体系等六大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11项社会救助保障制度,以及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责任、健全工作网络、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等6项具体措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困难群众。
慈善救助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补充。近5年来,市慈善总会累计开展了助困、助医、助学、助老、助残等五大类65个慈善救助项目。一方面,抓好品牌救助项目,持续实施“情暖江苏·爱满彭城”等系列助困项目、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等系列助医项目,受益人数达46.17万人(次);另一方面,整合慈善资源,联合市妇联、团市委等多个部门开展各类救助活动,充分发挥慈善事业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的重要作用。
“我市安排实施慈善低保助医、乡村助困重点项目,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兜准兜牢民生保障网的具体体现。”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吴彬表示,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精准认定、规范实施,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强化管理、接受监督,全力把惠及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开辟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不断改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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