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于远航 张杨 高磊) 记者从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该中心受理新能源行业仲裁案件54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2%,争议标的额达1.2亿元。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处理新能源领域法律事务方面更具专业特长,其便捷高效的审理方式,为化解新能源行业各类纠纷提供了“专科门诊”。
近年来,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亦如火如荼,新能源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间合作产生争议在所难免。仲裁具有专业高效、不公开审理、不受地域标的限制等特性,十分契合新能源企业争议解决的需求。2023年12月,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在常州揭牌成立。
新能源项目具有其行业特殊性,特别是涉及光伏、风电、储能等行业,有其专门的质量、安全等规定,新能源领域专业知识的储备程度影响着新能源争议仲裁的质效。据仲裁事务一处副处长梁婷介绍,在一起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承包方常州某能源工程公司与发包方上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见证方上海某风电集团公司,因工程价款和质量问题产生争议,遂提起仲裁。
“作为新能源专业仲裁员,我们利用自身在光伏行业颇具经验的优势,避免了冗长的鉴定程序,在短时间内对光伏电站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等专业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裁决,对承包方主张的工程价款作出合理认定,支持其部分仲裁请求,妥善解决了纠纷。”仲裁员张永立说。
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快速、公正的仲裁服务,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持续优化专业力量配备,加强与法律服务机构合作,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3家知名涉外仲裁机构,以及国内知名的法律服务机构和知名涉外服务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整合现有仲裁平台功能,进一步打造“国内新能源行业专业服务产业链”。
中心还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实验室、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新能源行业相关的鉴定检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依靠鉴定机构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员,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技术辅助支持,为仲裁结果的公正性提供有力保障。
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媛介绍,通过系列优化举措,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新能源案件审理效率明显提升,平均案件审理周期较去年缩短10%。
常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峰告诉记者:“成立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旨在为常州建设新能源之都提供法治护航。在提供专业高效的仲裁和调解服务中,中心将持续擦亮‘苏新仲’仲裁品牌,为新能源企业当好全流程商事服务的‘店小二’‘急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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