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预计明年1月中旬迎来第一波疫情高峰 尽量避免同一单位同一个时间段产生大面积感染
杭州日报讯 昨日下午,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一百二十三场)举行,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问题进行发布解答。
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重通报说,当前浙江疫情主要呈现3个特点:一是感染人群近八成为中青年,“一老一小”等脆弱人群虽然仅占7.4%,但后续将逐步升高。二是98%以上病例为轻症和无症状,没有出现重症危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三是流行毒株以奥密克戎BA.5.2和BF.7为主,暂未发现XBB和BQ.1等毒株。
“根据国内外多个疫情研究模型测算,浙江第一波疫情预计在明年1月中旬左右迎来高峰,也不排除提前到来的可能。”陈重表示。
陈重还回答了关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需要出示核酸证明,以及如果发生大面积感染的问题。他表示,建议每一个企事业单位重视起来,提前做好准备,尽量避免同一单位在同一个时间段内产生大面积的感染,努力把疫情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在发布会上提到,保障医务人员人手配备和医疗救治需求,浙江近期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如充实重点岗位医务人员、加强一线人员力量统筹。此外,浙江正加快推进医务人员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力争在今年12月28日前完成全省70余万名医务人员的接种任务。
孙黎明还回答了关于居家隔离期间如果病重该如何处置的问题。她说,一般而言建议非必要不去发热门诊、非必要不去医院,居家期间早晚要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同时做好自我的健康监测。
如果居家期间出现如呼吸困难或者气促;药物治疗后,体温仍然持续高于38.5℃,情况超过三天;感到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而且不能控制;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或者感到持续腹痛、腹泻或呕吐等情况;孕妇出现了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者出现腹痛、胎动异常等情况,建议去医院进行治疗。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在会上通报,浙江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生产企业有3家,目前日产量已经超过1300万人份。接下来,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做好医疗用品流通和质量监管,并积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促供工作。
浙大一院药事管理科主任卢晓阳在发布会上提到,要根据病情发展的不同情景选择合适的药物。可以记住三句话,单独使用,不要每一类好几个药一起用;剂量也不要多。发热时退烧药服用一天不要超过4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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