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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50周岁即可参保 每人每年缴费30元
每日商报讯 当老年人在生活中突发意外时,应该怎样应对?又该如何解决意外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为他们的生命安全添上“安心锁”?日前,杭州市民政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公告中提到,此次征求意见稿对我市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作了进一步完善 ,明确了保费标准、参保对象、补贴对象、保险范围、赔付项目和标准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明确,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针对年满 50 周岁(含)以上人员,每年的缴费标准为30 元/人/份,保险地域范围覆盖浙江省全域。
在赔付项目和标准方面,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意外产生的医疗、照护费用以及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由保险公司给予赔付,具体赔付金额及细则需在保险协议中明确。
比如,伤残或死亡保险金,即对于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给付伤残保险金或死亡保险金;医疗费用赔付,即对于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负担之外,自负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赔付;照护费用赔付,即对于老年人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照护费用,给予赔付。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该如何投保?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两种投保方式。
对于非政府补贴对象投保,以及政府补贴对象购买 1 份以上保险产品的部分,可按照中标保险公司指定方式办理投保手续。
对于政府补贴对象投保,将由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政府补贴对象进行核实,组织政府补贴对象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保费按实际签订保险合同人数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杭州政府将为杭州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 1 份保险产品:60 周岁(含)以上享受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60 周岁(含)以上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60 周岁(含)以上失独人员;70 周岁(含)以上老年人。
该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朋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27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处。联系电话:89586403;电子邮件:366072354@qq.com;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59号市民政局1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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