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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晚,临平区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举措的通知:
一、实施契税补贴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临平区140(含)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对购买临平区14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20%标准给予补助。(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临平区二手住房,且该二手住房出卖人在临平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网签时间为准),在该二手住房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鼓励房产经纪企业给予经纪服务费优惠降低交易成本(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二、实施购房补贴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对购买东湖街道、运河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等镇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一个购房人或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总额度1500万元,申请后按网签时间实行“先买先得”,兑完为止。(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新房项目销售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首次预售项目季度内销售2万㎡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20元/㎡奖励;超出3万㎡及以上部分给予30元/㎡奖励。在售项目季度销售环比上涨20%及以上的部分,给予销售面积20元/㎡奖励;环比上涨50%及以上部分,给予销售面积30元/㎡奖励。(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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