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杭州市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实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调整,从原来的2052元/月提高至2241元/月,增加了189元/月。
Q:正在领取且尚未领取完毕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怎么办?
A:无需任何手续,5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直接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发放。
Q:2024年1月至4月期间,符合杭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且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有什么变化?
A:失业保险金的差额部分将于近期进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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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失业保险金办理指南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
1.办理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提醒:根据《浙江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文件规定,当前我市失业保险金须通过社保卡(市民卡)金融账户发放,因此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申请人均需要提供社保卡(市民卡)金融账户。社保卡(市民卡)办理及金融账户激活权益见下文【附件1】

2.办理方式
可通过网上平台在线申领,也可前往线下窗口进行办理。
?线上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数智就业”
(小贴士:在实名认证后—【可办理事项】中将自动推送您可以办理的事项哦)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小程序。
?线下渠道
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见下文【附件2】)
失业保险金怎么发?
1.发放标准
从2024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2241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
2.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取决于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长短:
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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