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出台,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8部门印发的《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和泰州市消委会印发的《泰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两年行动(2024-2025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希望在促进市场消费同时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市商务局局长耿晓利说。此次活动补贴对象,为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整组电池)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消费者。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政府补贴。
补贴标准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含税价)分档实施。其中,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此外,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
“旧车残值由车主和企业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但旧车整车回收价格(含整组蓄电池)应不低于300元。”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处长王华举例说,“例如一辆旧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一辆3000元以上的新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在获补贴600元的同时还至少可获旧车残值300元,也就是说通过‘以旧换新’买新车至少可省下900元。”
消费者到参加本次活动的泰州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按要求交回旧车,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由销售门店先行垫付,购车时直接抵扣。根据要求,各门店电动自行车实际销售价格应小于等于在结算平台上的备案价。
为更好推进这项工作,目前,市商务局已遴选一批参与此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具体名单详见市商务局网站。另外,参与活动的企业名单将不断更新,具体查询市商务局网站。记者 谢荣 通讯员 余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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