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张蓝)4月1日下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姜堰区举行《泰州市见义勇为优待证》发放仪式。这是我市连续第四年发放优待卡,共发放55张。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两免”待遇相关条款的通知》,荣获泰州市级以上政府表彰见义勇为人员,可以凭证在泰州市城区范围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在泰州市范围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的旅游景区和公园景点。
“获得见义勇为优待证,我心情很激动,感谢党委政府对我们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厚爱。今后在群众需要时,我依然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前,弘扬正能量。”泰州市见义勇为模范韩鑫说。
发放仪式结束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许书平等实地参观了三水派出所,对该所坚持以“崇尚见义勇为精神、关爱见义勇为英雄”为宗旨,不断强化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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