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迫切需要。
回应人民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得到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的需要层次随之提高,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既是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的必然结果,又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之一,凸显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分配体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打造宜居生态环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我国发展走到今天,是发展与改革相互融合、互相推进的过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大踏步赶上时代,靠的是改革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靠的也是改革开放;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仍然要靠改革开放。社会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发展,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是以往不断推进改革发展的结果,其解决必然也要在继续深化改革和推进发展中实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能充分释放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在前两个“相适应”基础上,提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不断深化,是我们党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自觉运用和丰富发展。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构成社会基本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都由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演变而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改革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方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除了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还要形成与现代化国家相匹配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持续进步的基本保障。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如同双轮驱动,共同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繁荣。社会发展状况与国家治理水平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国家治理面临许多新任务新要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必然需要更加完善、不断发展。因此,必须坚持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内在一致性,不断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同时注重社会发展的全面性与可持续性,确保两者深度融合、动态适应、共同提升。
改革开放已走过千山万水,未来仍需跋山涉水。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唐 欢)
作者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