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全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我市天宁区夏某、刘某等人非法处置化工废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入选。我市办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连续四年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6月初,数十名货车司机从常州、无锡两地的产废企业购买危废铁桶转卖至常州地区的非法处置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常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展开联合行动,一举打掉一个长期在常州、无锡两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涉案危险废物146吨。
2023年6月28日,公安机关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就该案进行司法鉴定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生态环境部门迅速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成立损害赔偿磋商小组。经磋商,赔偿义务人实际缴纳赔偿数额合计619万元,包括足额赔偿应急处置费、鉴定评估费等,以及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替代性修复。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第一时间将涉案危废转移至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了危险废物的扬散流失。同时成立修复监管专班,对修复方案、日常监管、效果评估严格把关、全程监管,今年5月完成全部地块修复工作并通过验收评估。
该案通过磋商机制,不仅有效破解了公安机关“鉴定难”问题、督促涉案企业履行民事赔偿责任难问题、污染地块“应急处置、修复难”问题、多责任主体损害责任分配难题,还进一步丰富了赔偿承担形式,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替代性修复,助力打造全省首个林业“固碳基地”,为多元化生态修复提供新路径。
(朱雅萍 常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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