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理有三大条件:一是具有常州市户籍;二是国内普通高中毕业后,即将出国(境)就读或已在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学历学位;三是未在其他档案保管机构建立人事档案。据悉,办理时需携带4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密封的国内高中学籍档案和国(境)外学校录用通知书。
具体经办流程分两种:18周岁以下的学生,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向户籍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出学生档案托管申请,材料审核无误,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即完成办理;18周岁及以上的学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向户籍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出学生档案托管申请,材料审核无误,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即完成办理。具体操作与办理,可向各辖区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咨询与联系。
要注意的是,留学人员应重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的补充归档工作。在国(境)外完成学业后,应及时将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毕业证书等材料主动移交给原档案保管机构进行归档。常人社 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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