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清廉江苏”2月19日晚上发布消息称,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朱明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龙区近两任区委书记均已被查,朱明泉的前任方正华于2019年2月1日被通报落马,2019年11月12日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节前送温暖,节后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朱明泉,男,汉族,1972年2月生,江苏沛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他长期在徐州市云龙区工作,曾任云龙区委常委。此后,他曾任徐州市政府副秘书长,2016年1月出任徐州市睢宁县县长,2019年6月起任云龙区委书记,直至此次被查。
而在2024年春节前,朱明泉还以区委书记身份公开亮相。据徐州日报报道,2月6日,云龙区委书记朱明泉带队开展一线送温暖活动,并检查应急值守工作。云龙区政府官网显示,2月7日,朱明泉还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
澎湃新闻曾于2019年6月29日报道,江苏省委组织部当年2月28日发布的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中,时任睢宁县县长的朱明泉,拟任县(市、区)委书记。在公示4个月后的6月28日下午,云龙区召开全区干部大会,朱明泉出任云龙区委书记。
前任方正华一审获刑6年
朱明泉在2019年6月出任云龙区委书记时,上一任区委书记方正华已在2019年年初落马。
微信公众号“清廉江苏”于2019年2月1日通报,云龙区委书记方正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则通报配发的方正华简历显示:方正华,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江苏泰兴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徐州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徐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徐州市云龙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任徐州市云龙区委副书记、区长;2016年7月至今,任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
在方正华被通报查处3个多月后的2019年5月18日,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例,方正华名列其中:方正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运用公共资源为涉黑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5月18日,方正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院”2019年11月12日通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公开宣判徐州市云龙区原区委书记方正华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方正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上游新闻曾在2020年报道,徐州“黑老大”王在清于2018年6月落网。在王在清受审前,徐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德臣、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原局长李勇军、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局长马景伟、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长曹为民等徐州警界高官,因充当“保护伞”已被立案调查。
该报道称,在王在清编织的“色情集团”中,李勇军、曹为民等徐州警界高官是他坚强的后盾。一声“军哥”“曹哥”加上购物卡、现金、奢侈品的加持,王在清让位于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区的开元四季温泉会所成了不合法的“合法”场所。
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云龙区委原书记方正华非法收受王在清等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8万余元。方正华因帮助王在清谋利,致使国家资产损失788万元,担任区委书记两年多便落马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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