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从洗脚按摩到排湿、祛痰、活血化瘀,在御熙堂科技美容健康养生前后消费近30000元,但做项目都没效果,门店搬迁后想退款,商家却一直推脱。最近,徐女士的母亲成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商家抓住我母亲想要调理身体的心理,一直不断推销项目,事实上都没有效果。我带我母亲去新门店想要退款,工作人员却表示新店换了老板,需要与原门店老板协商。但我迟迟未收到商家协商方案,我母亲还剩10158元项目未做,我希望全部退款。”
消费者 商家诱导消费 退费却一再推脱
消费者徐女士:去年四月份,这家位于拱墅区回龙路229-1号101室的御熙堂科技美容健康养生新店开业,我母亲路过时发现门店正在做活动,当时她购买了一张足浴卡。去年10月13日、12月15日,我母亲前后支付1980元和2000元购买了项目,当时的收款主体为桐乡市梧桐室雅岚香养生保健服务部。
在做项目过程中,我母亲与工作人员闲聊时会提到自己体质较弱、睡眠不好,在工作人员的推销下,今年3月初,她向杭州浙杭兰之韵生活美容有限公司支付15810元购买了身体调理的项目。一个月后,我母亲认为做项目效果甚微,因此向商家提出想要退费,商家却表示扣卡要扣除各种费用,只能退还几千元,因此我母亲打消了退款的念头。
之后我母亲有时间就预约做项目,7月17日,她做项目时,工作人员表示她身体湿气重需要调理,甚至表示能把病治好。当天我母亲向杭州浙杭兰之韵生活美容有限公司支付9300元购买了项目。做了几次项目后,我母亲时常感到身体不适,并且表示工作人员按摩手法不舒服。但向商家反映无果,10月26日开始,我母亲多次提出退费,商家一会儿表示店长不在,一会儿表示会和领导反馈,但始终没有解决方案。
11月10日,商家在微信上通知我母亲,表示门店搬迁至拱墅区春蓝路宝龙广场2楼兰之韵。之后我母亲预约过两次项目,商家工作人员安排来老店服务,考虑到门店搬迁消费不便,且做项目体验感不太好,我母亲不愿再消费。12月7日,我带我母亲去新门店提出退款,但商家表示老板已更换,需要联系老店老板退款。第二天,我与新门店工作人员核对了剩余费用还有10158元,但对方表示之前我母亲用积分兑换使用的项目也需收费,扣除后只能退7950元,对此我不认可,我希望对方全额退费。
商家
愿意分三期退费
(记者根据徐女士提供的信息拨通了兰之韵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兰之韵工作人员:成女士的情况我大概了解,我们店将原门店收购,已经不是同一个老板了,我们也在积极协调,但一直联系不上原门店老板,我们也不清楚成女士之前消费的情况。但为了尽快解决此事,我们老板愿意分三期退款,每个月月底退费,退费金额我们根据项目记录也与消费者核对过。
(随后,记者将商家的话转达给徐女士,“商家同意退7000元,我们也不愿再拖延,这个退款方案我们接受,之后会与商家签署协议。”徐女士表示,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商家同意退款应当立即退费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门店搬迁,商家无法按照之前双方约定提供服务,因此消费者要求退还未使用的费用是合理的。当时商家提供的充值返积分,是商家的营销手段,不能因消费者退费而计算费用。
如若双方协商一致退费,商家应当立即退款,除非消费者愿意给予商家宽限期。建议双方签署退费协议,并明确退费方式、时限及违约责任,对商家更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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