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早于全国17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23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48.25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8.46%,高出全国8个百分点,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早在2015年,我市就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并在2020年修改后重新公布,对机构养老从立法层面予以了有力保障并取得良好成效。而在“9073”养老格局中占主导的居家养老也亟需制定地方法规,为此我市自2023年初启动了居家养老的立法工作并按照程序规范有序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由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2月28日通过,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那么,随着《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会给全市居民的养老服务带来什么影响?内容方面有哪些特点?具体条文有哪些要重点关注的?我们通过问答形式来了解学习。
关于《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特点及影响
1.《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何亮点特色?
一是突出优质高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就高设定新建住宅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最低标准,即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三十平方米,为居家养老服务预留发展空间。建立医务人员上门服务考核激励机制,拓展居家社区医养服务供给。
二是突出问题破解,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保障。针对实践中配置多个小而散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导致无法使用的问题,结合无锡实际,明确要求按照住宅区规模大小集中配置单处不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有效提升设施使用质效。贯通了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验收与移交环节,规定新建住宅区配套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通知民政部门参加验收,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后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移交给所在地镇、街道,从立法层面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后道程序的贯通。同时,明确不可侵占、擅自拆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对经法定程序拆除或改变用途的,应就近补建或者置换,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稳定使用提供了法规保障。
三是突出融合发展,增加社区居家医养康养服务能力。我市全力攻坚“锡心医养”社区居家“332”服务行动,推动市民政、卫健、发改、财政、住建、人社、教育等20个部门及8个板块合力联动,为老年群体送上身边、家边、周边的医养结合服务,取得突出成效。我们将“锡心医养”社区居家“332”服务行动中的重点亮点工作,吸收到法规中,设立医养康养结合专章,从立法层面对医养供给平台、医养服务内容予以保障。如明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医养服务呼叫中心协同联动,实现服务衔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通过三中心的联动,确保社区居家医养康养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
四是突出试点探索,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未来发展方向。认知障碍是在老年群体中多发高发的疾病,且患病风险随着年龄增加而升高,《条例》单独设立“认知障碍照护”条款,从立法层面推进我市认知障碍照护工作发展,鼓励和支持设立专门服务机构或者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专区,为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满足认知障碍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进而提升照护质量,减轻相关家庭负担。
2.《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会对全市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影响?
一是居家养老有地方可去。通过立法保障能分层分类配置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成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助餐中心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
二是居家养老有内容可享。规定了根据人口老龄化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确定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标准和服务对象范围,罗列了包含生活照料、健康照护、精神慰藉和文娱安全等服务内容。
三是居家养老有品质可感。明确了组织开展居家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配备养老服务顾问等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平台,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并强化监督,让老年人能切实享受到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
3.《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在老百姓比较关注的医养康养方面有哪些改善?
围绕建成“15分钟医养服务圈”目标,明确了社区居家医养康养供给平台、医养康养服务内容,建立居家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推动评估的衔接互通、信息共享,不断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如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现有人员、设施、技术等资源设置护理院,支持在社区依法开设护理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破解居家养老服务中医疗护理资源供给不足难题,提高医养康养服务的可及性;规定了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中度、重度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护理服务,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健全完善来提升失能老年人居家医养康养的支付能力。
4.《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老百姓享受老年助餐服务方面有哪些规定?
《条例》要求合理设置助餐中心和助餐点,通过助餐网络的构建,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集中用餐、送餐等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居家养老中遇到的吃饭方面的烦恼和问题。接下来,我市将持续深化“锡心香伴”惠老助餐攻坚行动,通过多种方式链接提升助餐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助餐机构等级评定并与运营补贴挂钩,倒逼服务质量提升;组织开展“十大示范性助餐服务机构评选”、老年人营养餐大赛等活动,持续推进助餐机构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助餐服务覆盖率,提升助餐服务供给的品质,努力提升全市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
《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原文精选问答
1.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义是什么?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村(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由基本公共服务、专业化服务和公益互助服务共同组成的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和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说明:本条款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涵盖了家庭和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共同组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与《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共同构成了相互衔接、全面覆盖、保障有力的市级养老服务法规体系。
2.家庭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履行什么义务?
第七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关心老年人身体和心理健康,照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特殊需要。扶养人应当依法对老年人履行扶养义务。
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说明:家庭尽责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原则,是老年人享受高质量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本条款明确了赡养人、扶养人对老年人居家养老应尽的责任义务。
3.如何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可用好用?
第十一条 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三十平方米集中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其中,五百户以上不满一千户的,配套建设至少一处不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一千户以上的,配套建设至少一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或者二处以上且单处不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已建成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且至少一处不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集中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说明:本条款立足我市实际,针对新建住宅区,区分“五百户以上不满一千户的”和“一千户以上的”两种类型,分别明确配套建设养老用房的单处最低面积要求,破解有多个小而散的养老服务用房却无法使用的问题,有效提升设施使用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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