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安居这个基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因城施策、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多措并举、让重点群体住有所居,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就是党和政府要集中力量干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新市民来到城镇就业、生活,目前这个群体约有3亿人。新市民与包括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在内的青年人一道,为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新的动能。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向纵深推进,新市民、青年人等的住房条件亟待改善。住房问题的稳妥解决,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使其更加安心就业创新,一方面也会催生新的相关消费需要与能力,有利于内需扩大。
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当前新市民、青年人等的住房问题主要出在供给侧。为此政府工作报告在充分肯定近年来“累计改造棚户区住房4200多万套,上亿人出棚进楼、实现安居”“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成绩基础上,重申要“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这一供给侧改革任务,总量上要进一步“加码”,结构上要注重“租售并举”“租售同权”,继续探索完善共有产权房等新型保障模式,汇集更多房源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收入能力的住房需求。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现实中,不仅不同地域、不同城市的重点群体住房需求情况千差万别,而且相近地域甚至同一城市中的情况也往往大不相同。为此,中央多次着重强调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各级治理者在兜牢民生底线基础上,还要善于运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把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同推动本地区的生产力布局优化、产业升级改造等结合好、协调好。
锚定目标加油干,住有所居谱新篇。在山西,为了让广大市民从“有房住”向“住好房”更进一步,《宜居住宅建设标准》已于3月1日起实施;在福建,提出根据三年累计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确定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建筑之乡”,在企业资质审批方面赋予与设区市同等审批权限;在重庆,组织“三师”等专业人才力量服务企业,支持社会企业投资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开年以来,各地住建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纷纷出实招、求实效,展现出新作为新气象。一以贯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好房子到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把人民城市规划好、建设好、治理好,我们一定能提振发展信心,奋力越过山丘,实现既定的目标,拥抱无限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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