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闻堰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湘湖边上的河道里电捕鱼。警方经过几日蹲守,最终在现场抓获电鱼的父子两人。令民警奇怪的是,父亲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其儿子却直呼“冤枉”,称电鱼的是自己双胞胎弟弟......
父子被抓,儿子直呼“冤枉”
“电鱼的是我双胞胎弟弟”
当日,警方赶赴现场,但电捕鱼嫌疑人已经逃离。通过监控搜寻,民(辅)警很快锁定其踪迹,并通过进一步研判,明确两名在湘湖边电捕鱼的男子身份为吴某父子。
民警分析,两人极有可能再次去河边作案,于是决定来一招“瓮中捉鳖”。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老地点,被蹲守的警方当场抓获。
经询问,父亲吴某某(55岁)很快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不过,他的儿子吴某生(29岁)却“直呼冤枉”,坚称自己并没有电捕鱼,只是用网捞鱼。
“你们看到的那是我弟弟。我们是双胞胎。”吴某生着急向民警解释,“弟弟和我爸经常电捕鱼,我怕事,只敢用网的……”
民警调查发现,原来,监控中那位与吴某生长相“一模一样”的嫌疑人确是他的“双胞胎弟弟”吴某安。
了解情况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吴某安的住处将其抓获。
为捕鱼获利,哥哥被处罚
父亲和弟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父子三人系闻堰某工厂工人,听闻野生鱼虾能买得高价,为贪图小利,就购买了工具在工地边的河里捕鱼。
目前,“双胞胎哥哥”吴某生已被闻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相关处罚。而进行电捕鱼的父亲吴某某和“双胞胎弟弟”吴某安,经渔政部门移交案件后,已被萧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2022年萧山警方共查获非法捕捞案件4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1人,有效震慑了辖区内的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民警提示,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和人身安全都有极大危害。鱼虾即使没被电死,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食用这些鱼虾也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