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教师惩戒权近两年备受关注,各中小学校也着手研究教育惩戒实施细则。新学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发布了学校首份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受到学生家长的关注。
这两天学校正在筹备新学期家长会。这份惩戒细则也将添加到家长手册当中分发给家长们,各班班主任也会在家长会上对此进行详细解读。学校各班学生们也在这段时间的班会课上积极学习惩戒细则。
胜利实验学校副校长李雪慧介绍,学校在教育部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特色的“小海燕示范生”“小海燕成长生”等评比结合进去,对惩戒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这份细则界定了“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打架斗殴,欺凌同学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公共环境或形象的”“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五类需要教育惩戒的行为,并根据失范行为的情节,对不同年级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惩戒形式。
细则明确的具体惩戒行为有27条,包括无故迟到累计达3次及以上,旷课、逃学1次及以上的;经常使用不文明用语且拒不改正,对同学与班级造成不良影响的;怂恿、指使他人做出不良行为的;高空抛物,无论是否危害到其他人的等等,还包括了其他经纪律委员会认定的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对于教师的惩戒形式,细则也进行了明确。例如,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取消本学期示范生、成长生等评优评先的评比资格;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等等。
制定期间,学校多次征求家委、老师们的意见和建议。“家长们觉得很有必要,因为大家的教育理念不尽相同,而且调皮的孩子每个班都有,确实需要这样一套标准和规范,让大家有据可循。”
为帮助老师们尽快熟悉和理解细则,学校也组织了多场内部学习会。“惩戒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学生行为,只适用于特殊情况,我们也一再提醒和建议老师们,不要轻易使用这些惩戒手段。”为此,学校也对老师的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增加了一套约束的办法,例如不能因为个别孩子错误惩罚全班学生,不能因为成绩原因、个人情绪而教育惩戒学生等等。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认为,教育惩戒办法落地的难点在于如何界定惩戒行为,确定惩戒形式,现在有学校先行先试,也给了其他学校很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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