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2026年5月25日22时起,启动苏中、苏北和南京、镇江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市和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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