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立民
建立专家咨询机构,召开决策咨询座谈会、论证会,针对特定问题成立调研组……现在,决策之前积极主动“问计专家”已是常态,取得不少积极效果,但有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相关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有的“问计”声势不小,但常常走个过场就没了下文;有的对专家意见缺少“兼听则明”的态度,把“问计会”开成了“一言堂”。再比如,部分专家在提建议时不够专业甚至背离常识,引发公众反感,以至于有的网友发出“建议专家不要建议”的调侃。这说明,鼓励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还需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足更好服务和支撑公共决策,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流程标准,强化全过程管理,营造人尽其才、富有活力、风清气正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环境。决策事关发展前景、事关公共利益,必须审慎科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当前,经济社会系统运行的复杂性明显上升,公共决策的复杂性常常超出决策者预期。改革发展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需要专家学者的强大智力支持。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以及领导干部个人能力知识客观上存在的局限性,必须进一步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让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就是要让“专家参与”成为公共决策的前置程序、必要条件,而不是可有可无、“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形式。公共决策拍板之前问一问专家的意见,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一种自觉,成为一道必须经过的程序,甚至成为一项铁的纪律。要完善相关激励、保障和监督制度,为专家提供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和渠道,鼓励专家积极建言献策,并由此形成一种公共文化。
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在具体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循规律、尊重科学、讲究方法。比如,在人员选择上,要充分考虑专家的专业结构以及年龄、性别等,让专家团队更强大、组建更合理;在组织方式上,是进行一对一的面询还是座谈式的研讨,是全过程邀请专家参与还是到一定阶段再邀请专家介入,等等,都要认真考量。研究表明,决策场景中的知识供需结构、价值共识程度,是专家决策影响力的关键作用因素。这提醒我们,要不断完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办法,以提高专家参与决策的实效性。
有关方面对于专家建议,不仅要“善于听取”,还要“听而善纳”“纳而善行”。说到底,专家意见不是公共决策的“附属品”,对专家参与公共决策最重要的衡量标准,不是专家建议提了多少条,而是这些意见和建议有没有被采纳、对决策有没有实质性帮助。就这个意义而言,明确专家在公共决策中的角色和定位尤为重要,公众也应尊重专家在公共决策中的意见表达,理性讨论正反方观点,而不要动辄陷于情绪化的无端争吵之中。如此,“专家建议”才能越来越精准,从而为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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