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时强调,完善决策机制,重大政策特别是涉民生政策出台前要进行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实施中出现问题要及时调查、果断处置。这对于我们完善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科学决策是执政兴国的重要方式,决策能力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一项重要能力。民生政策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决策得好,百姓拥护,事业发展也能顺利推进;一旦决策不当,出现失误,则会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因此,决策面前,不可不慎。
应该说,这些年来领导干部群体的决策能力总体有了很大提升,我们今天取得的成绩,是各级领导干部作出并落实一个又一个科学决策的结果。但毋庸讳言,由于种种原因,也有一些决策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有的决策出台前缺乏深入的调研,主观性太强,导致作出的决策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甚至违背规律,最终难以落实;有的决策作出过程中缺乏科学严密的论证,没有充分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想当然地“拍脑袋”,违背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有的决策灵活性不足,实践向前发展了,政策却没有相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以至于一项曾经看起来很好的决策在落实中遇到各种问题。像禁止用机械设备收花生、禁止“蹲地就餐”、禁止“二婚操办酒席”这类让群众不满、被舆论批评乃至最后不得不废止的决策,无不与一些地方干部的决策能力不到位、决策程序不履行、工作作风不扎实有关。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强调决策必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但有的干部显然并没有将这些要求落到实处。比如,有的决策出台前没有充分、认真听取民意,个别地方甚至指定一些人员作为“群众代表”;有的也进行了所谓评估和论证,却只有内部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缺乏第三方评估和不可行性论证。这样的“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又怎能为决策上好“安全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大政策特别是涉民生政策出台前要进行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实施中出现问题要及时调查、果断处置。这就告诫我们,作决策不能仅凭经验和权威随意决策、任性作为,更不能“一言堂”“拍脑袋”。决策作出前,必须深入调研、集思广益,了解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差异性,让民意得到精准表达。政策出台时,要防止“一刀切”“粗线条”,完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政策出台后,要有相应的效果评估、反馈机制,出现问题要及时作出调整。
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群众对政策的期待更高,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决策稍有不当,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这提醒我们,重大政策特别是涉民生政策出台前,必须将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一些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对一些虽符合群众长远利益但超出群众现实承受能力的事项,要立足实际、慎之又慎。决策科学审慎,百姓才会真正认可,政策实施才能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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