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编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徐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全省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原则、流程、职责分工。
《规范》要求把紧人员入口关,用编前置审核。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需要使用编制时,必须事先申请,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予以审核。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编办提供的《编制使用通知单》,办理录(聘)用、调动、政策性安置等新增人员手续,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科学配置编制资源。
《规范》严格审批流程,强调部门联合管控。人员编制信息调整从“编办自审自查自用”的单线管控模式,向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联合管控模式转变。组织、人社部门对符合用编条件的录(聘)用、调动、人员交流等业务进行审核,编办予以备案,财政部门办理工资审核与发放等手续。信息联通,部门联控,打通在编人员实名制信息业务闭环,合力提升机构编制保障水平。
《规范》明确将优化信息平台,创新应用场景。为配合《徐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规范》实施,市委编办牵头开发新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该系统将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充分嵌入各项业务流程,创新应用以“用编计划”关联“新增人员”的系统架构,从技术层面保障“用编前置审核”、“四部门联合管控”等工作规范落地落实。以新系统为依托,初步建立起机构编制统计、组织人事统计、部门预算和工资发放之间对账机制,促进实名制信息共享共用。(记者 郑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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