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唐悦 刘春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新贡献。”6月2日,省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未来五年新目标,为残疾人兜底保障、就业优先、康复服务和融入社会提供更多保障举措,促进全省479.3万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兜牢底线,
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我听不到世间美妙的旋律,无声的世界让我学会用心去感受;但助听技术,让我耳闻人间百音……”大会现场,残健融合少年朗诵队的孩子们带来献词,他们用清晰的发音和深情的话语传递康复保障带来的成果,其中有不少孩子受益于人工耳蜗资助项目而开口说话。
人工耳蜗费用在10万—30万元之间,江苏0—14岁听力残疾儿童可通过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免费获得一套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但家庭还需支付手术费康复费等其他费用。去年6月1日起,我省将电子耳蜗植入术项目中的特殊医用材料电子耳蜗的限定支付范围,从0—6岁调整为0—14岁,减轻部分家庭的经济负担。
今后五年,江苏将继续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力度,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互补衔接,推动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张家港市杨舍镇李巷村村民潘瑞娣,因身患先天性肌肉萎缩常年卧床,需要家人照顾日常起居。重残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按时发放,缓解潘瑞娣一家的生活压力。
过去五年,残疾人社会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全省每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超百万人次,12.9万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8%,133万名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城乡困难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达100%,2万多名肢体残疾人领取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为巩固拓展残疾人全面小康成果,未来五年,我省将继续实施过渡期内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帮扶政策,加强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残疾人户的监测;推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乡一体化,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重点地区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
“智志双扶”,
让就业优先成为现实
90后小伙刘欢欢家住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5岁时左腿落下残疾。2017年,他返乡承包种植羊肚菌,带动200多农户致富,每户每年增收5万余元。“我打算拓展食用菌研学游,发展电商直播,拓宽市场,让更多村民的钱包鼓起来。”刘欢欢说。
“智志双扶”激发残疾人就业增收的内生动力。“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完成残疾人实名制培训10万名,各县(市、区)培育建设至少1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培育更多残疾人工匠和技能型人才。
5月28日,在苏州市人才市场举办的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汇集72家企业,提供363个岗位,涵盖生产制造、现代服务、电商直播等行业,现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67人。现场同步开启直播带岗,配备专业手语老师翻译,提升需求匹配度和就业成功率,吸引3000多人次观看。
过去五年,全省残联部门共帮助省内37.3万名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超5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推开,定向招录残疾人实现常态化。“一生一策”就业帮扶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6.1%。依托“残疾人之家”,每年实现帮扶辅助性就业近3万人。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省将继续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并拓展残疾人新业态就业渠道,扩大残疾人在云客服、云审核及网络直播等领域的就业规模。
服务均等,
关爱举措就在身边
过去五年,我省每年为3.7万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经过康复训练和随班就读,他们和健全孩子一样听说读写、上学玩耍。7岁的小丽也是其中一位。因患孤独症,2021年起,她在省儿童康复研究中心进行康复训练。“经过持续的专业训练,孩子的进步十分明显,学会了唱歌、画画、朗诵,与人沟通的能力也得到提升。”小丽妈妈欣慰地向记者分享好消息:今年9月,小丽将进入南京市一所小学就读,真正实现融合发展。
省残联党组书记姜爱军表示,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推进教育服务更加普及,我省将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举办幼儿园,鼓励学前和小学创建定点康复机构,逐步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康复机构全覆盖。未来五年,江苏还将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评估,推动学校落实“一人一案”,提升随班就读质量,规范实施送教上门。
在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汤汪花园社区,“残疾人之家”为附近残障人士提供康复、学习、娱乐等服务。“残疾人之家”还与“家门口饭碗”项目相结合,白天残疾人定时定点来上班,既解决家庭照看问题,每人每月还有近千元收入。
我省将推进“残疾人之家”提升三年行动,将资金、项目等资源向“残疾人之家”集聚,确保正常运营率达到85%以上。我省还将逐步推进“残疾人之家”由乡镇(街道)全覆盖向有需求的村(社区)延伸,探索建立“残疾人之家”服务点或微型“残疾人之家”,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家门口”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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