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新江苏记者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处获悉,《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第160号省政府令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公路货物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果。”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丁峰给出一组数据:高速公路入口检测超限率下降至0.10%;国省普通干线公路超限率下降至0.18%,超限超载运输的安全风险显著下降。据介绍,2020年,江苏治超工作受到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充分肯定,将“江苏方案”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2021年,江苏治超工作在全国平安公路建设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全省2021家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全面推行信息化监管
据丁峰介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货物装载源头责任,市县政府每年动态调整和公布“货物装载源头”“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两个清单,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安装称重视频监控设施,数据信息接入监督平台实施信息化监管。2022年全省共确定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2021家,全面推行信息化监管。对查处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同步进行货物装载源头、车辆改装源头、运输企业源头溯源调查,对查实的货物装载源头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公路条例》,坚决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上路。
“依据省政府批复,我们联合省公安厅对全省85个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了位置和管控方向优化调整。开展货车专用道、电子抓拍系统提质升级建设,夯实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化基础。”据丁峰介绍,江苏率先建成省级治超联网平台,实现全省432个高速公路出入口、85个超限检测站、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76套货车动态监测系统称重数据和视频信息的共享。
五章三十七条,严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问题
“2005年我省颁布实施《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是全国首部专项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的省政府规章,为我省治超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据丁峰介绍,为适应全省治超工作需要,针对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机制不健全、“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等问题,2021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江苏省公路条例》,设立“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专章,对完善公路治超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并授权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据此,此次采取废旧立新方式对《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办法》共有四大亮点:构建了齐抓共管治超新格局,构筑了全链条治超工作体系,强化了全环节安全责任落实,优化源头生产企业选址与产品设计。”据丁峰介绍,《办法》共五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源头管理、通行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调整治超工作范围。将《办法》的适用范围由“治理公路超限运输”调整为“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同时将超限超载运输的“源头管理”等有关内容也纳入治理范围。 二是强化政府组织领导。明确政府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机构、人员保障,将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形成政府主导的公路治超责任闭环。 三是细化完善源头管理。明确车辆生产企业义务,进一步界定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范围与标准,细化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义务,明确装载环节监管要求。 四是完善路面通行管理。明确道路运输相关要求,细化大件运输通行要求,固化路面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桥涵定期排查要求。
多部门携手共同为公路安全畅通“保驾护航”
“2022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及产品一致性检查,共抽查52家汽车生产企业,发现产品一致性问题29项,迅速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对个别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提请工信部进行依法处理。”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石晓鹏介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加强部门工作协同,持续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
据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谭永生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务保障。主要做好加强定点联合执法,加强流动联合执法,优化检测站点布局,规范货车通行秩序,严把货车登记注册,强化交通信用管理等多项工作。
“2022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执法检查整车制造、货车改装和车辆零配件加工等企业394家,销售企业640家,出动执法人员3990人次,立案查处货车生产、改装违法行为72起,结案70起,共计罚没款182.37万元,立案查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9起,其中1起移送公安部门,2起吊销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案件仍在办理中。”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薛强介绍,接下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办法》继续深入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监管,提高运输产品质量水平;二是形成合力,促进检测机构合法规范;三是加强履职,依《办法》查处相关案件。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 王宛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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