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31日从市医保局获悉,11月1日,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启动,新一年度缴费标准和待遇政策均有新变化。
2022年11月1日—12月25日为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在此期间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就可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2023年度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上,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10元/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1270元/年;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610元/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1190元/年;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1160元/年;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680元/年。“其中,大学生缴费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工作人员补充。
采访中记者获悉,“新市民”将同样享受财政补助。“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工作人员解释,此外,此次提高了基金支付上限,“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36万元。”
目前,市民将有线上线下两种参保渠道。“线上,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至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保基层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工作人员介绍。
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市医保局提供了5种缴费渠道,包括“我的南京”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APP和银行缴费。参保人通过线上或银行缴费的,均可在全市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经办银行打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作为缴费凭证。记者 王婕妤 通讯员 薛宁春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