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周晶) 10月10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扬州城市书房管理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2015年至今,扬州已建成60家城市书房。“7年多来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也存在制约长效发展的问题。”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沈宏跃说,《条例》将扬州城市书房建设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填补了立法空白,有利于从法治层面更好地规范、指导和保障扬州城市书房可持续发展。
《条例》在编制城市书房事业发展规划内容、加强物流合作、为读者提供阅读服务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增加了阅读推广、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同时针对书房内常见的六类行为进行了规制,设置相关法律责任,既体现法律刚性约束,又分情形给予不同层面处理,真正推动城市书房成为滋养人民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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