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城市新闻 > 杭州 > 正文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鼓励和支持智慧化管理 杭州拟出台《意见》保障“地下生命线”

文章来源:每日商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5-09-11 13:01:59
  《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欢迎您! 

☆ 新江南网 ☆欢迎您 

爱江南,爱生活!欢迎访问新江南网:www.xjnnet.com

城市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修订)作为2025年立法计划之一,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gmv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条例(修订草案)》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更为关键的是,《条例(修订草案)》鼓励和支持城市地下管线智慧化管理,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中的推广应用。gmv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根据《条例(修订草案)》,各类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安排,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管线规划的标准、规范。凡建有综合管廊的区域,规划入廊的各类城市地下管线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全部入廊,综合管廊以外区域不得建设已规划入廊的城市地下管线。既有城市地下管线在改建时应当依据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要求迁移至综合管廊。gmv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与此同时,《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城市新区综合管廊的建设应当与道路项目同步实施;城市建成区综合管廊的建设应当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扩建、城市地下管线改造、地下空间开发及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建设计划同步实施。gmv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管线保护方面,《条例(修订草案)》规定,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应当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的保护。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责任。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后开展工程设计。管线产权单位应当依法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所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城市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城建档案机构应当依法为建设单位收集既有城市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提供便利。gmv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市民朋友如有修改意见请于9月30日前扫描二维码在线提交,或者书面反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310026。gmv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gmv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爱江南,爱生活!欢迎访问新江南网:www.xjnnet.com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