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本月起施行,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城市消防安全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目前在城市更新领域,部分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因难以满足现行消防标准,而陷入停滞或埋下安全隐患。也有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消防安全要求常常难以兼顾。面对这些难题,《规定》提供了解决路径:首先是强化源头管控,明确要求根据国家、省规定,此类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消防技术可行性研究的,建设单位应当开展研究。经研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不得实施改造,切实守牢消防安全底线。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因保护利用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文物、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制订消防安全保障方案,为珍贵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开辟合法通道。
针对特殊建设工程体量大、周期长,以整体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耗时长、进度慢这一企业痛点,《规定》明确了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可以分阶段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和分期消防验收,加速大型项目开工与投产进程。
市建委还制定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变更审查工作指引,对于未涉及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和消防系统调整的非重大变更情形,建设单位仅需将修改内容经原图审单位复核确认后,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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