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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日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7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票通过,将党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依法治国的巍巍基石,也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根植于每个人心中。
“这个宪法不是轻易得来的!”在这场大会上,一生追求民主与法治的沈钧儒先生感慨地说,“社会主义的宪法,是真正人民的宪法,是真正民主的宪法。”他给自己的一名孙子取名为沈宪,并一语双关地说:“宪”终于来了。
如一粒种子拥抱沃土,一座灯塔照亮征程,这部史称“五四宪法”的草案初稿,起笔于西子湖畔的山水间。新中国的开拓者们在中国制宪史上留下了湖光山色,也将民主与法治精神注入杭州刚柔并济的城市基因。70年起承转合,历经岁月洗礼而愈加璀璨的“五四宪法”精神,引领杭州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迈向良法善治的新天堂。
西湖起笔
开启中国法治“新纪元”
初冬时节,西子湖畔,北山街84号大院内,一幢青砖黛瓦的小楼静静矗立。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走进“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序厅,毛泽东主席在来杭的火车上对随行人员说的这段话便映入了眼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随着政治建设任务的加强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制定宪法成为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杭州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五四宪法”的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
走进复原的毛泽东主席办公室,一张堆满书籍资料的方桌格外显眼。陈列馆讲解员夏文玲介绍,在这里,起草小组参阅了许多国家、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宪法文献资料,对草案的每一章、每一节、每一句反复研究论证,“毛主席不仅亲自参加讨论,还亲自起草了许多条款。”
宪法草案的起草、讨论工作是在京杭两地同时推进的,陈列馆展出了两地往来的11件电报和信件。初稿、二读稿、三读稿,一直到四读稿,起草小组在杭州的工作才圆满结束。
在陈列馆的一个展柜中,可以看到毛泽东在1954年3月主持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代表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
从3月到6月,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和地方领导机关、社会各方面代表8000多人,对宪法草案进行广泛讨论,提出了5900多条意见。
6月,毛泽东连续主持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宪法草案,并提出了“搞宪法是搞科学”的著名论断。
“五四宪法”草案公布后,全国共有1.5亿人参与大讨论,共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全国四分之一的公民参与宪法制定,这在世界制宪史上都是罕见的。
亲历此事的宪法学泰斗许崇德,曾为一个细节感动:那年夏天,江淮流域遭遇水灾,干部群众一边抗洪,一边仍在江堤上讨论宪法细节。水灾阻断了陆路交通,许多用油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意见”,是“坐飞机”到达北京的。
1197名代表,1197张同意票。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五四宪法”的通过与实施,推进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发展完善,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新纪元。
一脉相承
赓续科学立法“好传统”
法者,治之端也。作为“五四宪法”起草地,杭州也是浙江省最早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自1987年制定《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以来,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已有37年,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13件。
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明确人脸识别禁止性条款,被列入2020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出台国内首部促进城市国际化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助力增强杭州的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制定全国首部生态“特区”保护地方性法规《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为淳安绿色发展提供指南;率先为数字贸易立法,制定全国首部数字贸易领域地方性法规《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
杭州地方立法与改革开放相伴而行,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创新社会治理的法治之路越走越宽广,以人为本、有民生温度的善政良治步履越来越坚定。
“坚持立法先行,找准着力点,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是杭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一大鲜明特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马多里介绍,杭州积极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更新立法理念、创新立法形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大先行性、创制性立法力度,以高质量立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2023年2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杭州市首部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性法规,也是全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面对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建设的新使命,杭州地方立法工作按下“快进键”。
杭州市人大围绕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创新活力之城、生态文明之都”的城市定位,聚焦“六大重点领域”加快推进立法,着力打造“1+N”立法集群,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法规体系建设。
比如,聚焦高质量发展,制定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聚焦高水平保护,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聚焦高颜值环境,制定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推进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立法;聚焦高品质生活,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聚焦高能级城市,制定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聚焦高效能治理,制定矛盾纠纷预防与多元化解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等。
一件件地方法规的出台,将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融为一体,催生并见证了更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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