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赵晓勇 何朝华 林泽朋)2月14日,泰州市出台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16条新政。
根据新政,泰州将完善产业项目供地“标准地”模式,细化推广“双信地+定制地”模式。鼓励引导企业自主选择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出让等土地供应方式。鼓励企业自建自用四层及以上配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允许高标准厂房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对于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过渡期政策。支持满足企业自建办公、职工宿舍等服务用房配套建设需求,非生产性用房的建设用地占比限额由7%提高到15%。推行“集成化服务模式”,重大项目用地承诺制和容缺受理等系列惠企政策。对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部分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采取市(区)政府承诺方式先予批准,同时将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待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承诺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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