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城市新闻 > 城市资讯 > 正文

镇江市社保中心提醒:请及时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文章来源:镇江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2-10 15:14:00
  《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欢迎您! 

☆ 新江南网 ☆欢迎您 

<爱上你,爱上新江南网:www.xjnnet.com 欢迎您!>

2月9日,记者从镇江市社保中心获悉,截至1月底,镇江市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完成率已达97%,但仍有少部分人员未完成认证。brf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开展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是有效避免养老金被冒领、切实防范社保基金风险、守好人民群众“养老钱”的重要举措。市社保中心提醒,未完成认证的人员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者微信、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根据提示自助完成认证;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至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人工认证。如发现待遇暂停发放,请及时与镇江市人社服务热线12333联系,认证通过后即可恢复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并进行补发。brf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据了解,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对象包括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及相关供养待遇领取人员。每次认证后有效期自动顺延12个月,有效期内任意时间可再次认证,一年内可多次认证。(曹逸 古瑾)brf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爱上你,爱上新江南网:www.xjnnet.com 欢迎您!>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