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旅行社质保金第一阶段暂退工作完成
向121家旅行社退还3216万元
常报全媒体讯 为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困难,提振发展信心,根据文旅部和省文旅厅通知要求,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账户现有余额的80%,暂退期限为两年。截至3月5日,共有121家旅行社提出申请,共退还质保金3216万元。
目前,旅行社行业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并需要处理大量未能成行的旅游退款,支付员工工资和其他必要开支,快速落实质保金暂退工作,有效缓解了目前旅行社的现金流压力。
为最大限度保证旅行社利益不受损失,市文旅局还与各大银行统筹协作,对于资金需求不太急迫的企业可在质保金到期之后再行取款,保证定存利息不受损失。同时,在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后市文旅局决定灵活执行有关政策,在国家规定的质保金暂退日期到期后,继续为提出暂退申请的企业办理退款手续,方便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据悉,为保证疫情期间减少人员接触,同时简化办理流程,本次质保金暂退工作采取“不见面”远程办理、一次性办结方式。对于个别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的旅行社企业采取加急办、马上办、立刻办的方式,第一时间保证付款工作快速执行。
(常文旅 周洁)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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