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以下车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自2024年1月12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7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7日的部分5系插电混动汽车,共计4144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高压蓄电池的双电池单元模块由于设计原因,其内部电芯可能发生相对位移,造成绝缘故障。此时高压系统会关闭并亮起故障灯及弹出故障提示信息,但发动机可以正常工作。极端情况下,如果电芯与蓄电池壳体发生接触,则无法排除发生热失控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全部4块高压蓄电池的双电池单元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月26日的部分进口7系汽车,共计4519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雨刮器连杆的材料过硬,可能导致连杆和轴的连接处磨损松动,造成雨刮器无法正常工作,影响驾驶员视野,存在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检查雨刮器连杆,必要时进行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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