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6日连云港讯 “轰~轰~轰~”,一阵轰鸣声呼啸而过,殊不知这种“炸街”行为,不仅扰乱市民的正常生活,更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出击,严厉查处一起“炸街”违法行为。
5月22日13时许,灌云县四队镇迎宾路上一辆牌号为苏G5XXX1的小型汽车疾驰而过,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正在附近执勤的交警大队公路三中队民警随即将其拦停。
“我没喝酒,为啥让我停车?”开车的年轻小伙一脸委屈地问道。
民警询问道:“你这车子的排气管怎么这么响?车子有没有改装过?”
翻看驾驶人的行驶证,民警又指着小伙的车,“你自己看看,车子跟行驶证上标注的有什么不一样?”
后经认定,改装车驾驶人实施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予以处罚。
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小伙承认了自己改装车辆的排气系统的过错,通过民警的一番开导后表示接受处理。(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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