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关于张大江等同志职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大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
高叶菊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胜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茂学同志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宿迁洋河旅游度假区(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王永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以环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志平同志任宿迁市马陵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锋同志任泗洪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宇同志任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骆志弘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惠武同志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谷航林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春梅同志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可同志泗洪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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