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3年1月学考和选考期间
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全区考生在2023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简称“选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2023年1月4日22时至1月8日12时为考试禁噪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段: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学考和选考期间建设工程进行夜间作业(具体时段为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二、考试时间:2023年1月6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8日为上午半天。在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各考点周边禁止下列行为:1. 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室内装修作业;2. 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高噪声音响器材;3. 机动车、船鸣喇叭;4. 燃放烟花爆竹或礼炮;5. 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考点安排:富阳中学、富阳二中、新登中学、场口中学、实验中学和江南中学。 四、相关要求:在学考和选考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各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噪声管理职能部门分工及公开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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