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南新闻 > 正文

宿迁出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宿迁网
字体:
发布时间:2022-12-08 09:38:00
  《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欢迎您! 

☆ 新江南网 ☆欢迎您 

宿迁网讯(记者 王国康)12月7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增强部队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提升军人的荣誉感和尊崇度,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近日,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宿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教育阶段军人子女优待政策。ggh新江南网| 江南第一生活资讯服务

《办法》所称的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对残疾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武警)现役边防指战员(配偶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子女,减半收取保教费。烈士子女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就读高中及以上阶段公办学校,应减免50%以上的学费。ggh新江南网| 江南第一生活资讯服务

对于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办法》规定,没有条件入军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在父母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市各功能区),结合法定监护人意愿,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驻海岛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一至六级残疾、驻宿部队等军人子女,安排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ggh新江南网| 江南第一生活资讯服务

关于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优待,《办法》规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对寄宿生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就读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区会商确定,统筹安排。符合优抚条件的军人子女,在市相关功能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确需跨区、功能区入学的,按照“一人一议”原则,由市、区(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商,统筹安排学位。ggh新江南网| 江南第一生活资讯服务

《办法》规定,军人子女参加中考时,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因公牺牲、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等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不满1年和跨地级以上交流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驻宿部队及宿迁籍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2%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军人子女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时按相应比例给予降低分数录取优待。ggh新江南网| 江南第一生活资讯服务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